江西京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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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京华评字PJ2015-031 | 评价类别 | 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名称 | 江西天同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业硅粉、粗铜粉生产项目 | 风险类别 | 严重 |
评价单位 | 江西京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编制人 | 徐田荣、邹友莲 |
建设单位 | 江西天同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琦 |
项目地理位置 | 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B区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江西省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现场调查人员 | 廖云博、徐田荣 | ||
调查时间 | 2015.11.16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海松 |
采样、检测人员 | 刘胜荣、舒绿林、饶帆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5.11.19-21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海松 |
评审专家 | 姜锋、刘颖明、吴友发 | 评审时间 | 2016.0412 |
二、项目简介
江西天同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总投资2577.69万元,占地41.15亩,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与销售无机化工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2000吨/年硫酸铀、3000吨/年工业硅粉、1000吨/年铜粉生产线。年销售额3600万元。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工艺设备、岗位设置等调查,相关文献资料的检索,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化学毒物:铁粉尘、矽尘、石灰尘、煤尘、煤渣尘、氮氧化物、硫酸、液氧、二氧化硫、硫化氢、硫化钠、一氧化炭
2)物理因素:噪声
四、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书主要在江西天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调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基础上,对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等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抚州市抚北工业园区,其选址符合国家现行的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等法律、标准和项目生产过程的卫生特征要求。该项目选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010的要求。
(2)建设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生产区与辅助生产区分区明确。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010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要求。
(3)建设项目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工艺及设备布局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010的有关要求。
(4)根据建设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设备及原辅料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化学毒物:一氧化炭、粉尘(桑丝尘、稻谷壳灰尘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高湿
(5)该项目采取了防毒、防尘、防噪声和防暑降温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较为完善,运行情况正常,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2016年4月12日,专家组对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如下意见: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评价中企业管理机构组织及管理制度等。
2)核对项目检测报告结论与报告评价结论
3)核对报告相关文字及排版。
结论:“整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