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京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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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京华评字KP2022-009 | 评价类别 | 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金溪石油分公司第二加油站项目 | 风险类别 | 一般 |
评价单位 | 江西京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编制人 | 郑少平、辛颖、侯春燕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抚州金溪石油分公司第二加油站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项目地理位置 | 抚州市金溪县象山南路240号 | 备案/审核/验收人员 | 江西省抚州市卫健委 |
现场调查人员 | 郑少平、辛颖、侯春燕 | ||
调查时间 | 2022.2.21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采样、检测人员 | 熊建江、赵文金、吴桂兰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2.2.21-2.23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评审专家 | 江汉鹏、余德宽、吴友发 | 评审时间 | 2022.11.5 |
二、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金溪石油分公司第二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柴油储存和零售。加油站规划用地总面积约1031.3㎡。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原加油站为设有30m³汽油储罐1台,30m³柴油储罐1台,总容积为6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45m³,2台单枪单油品自吸泵加油机,属于三级加油站。
改建后设30m³汽油储罐2台,30m³柴油储罐1台,总容积为9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75m³,设1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1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属于三级加油站。项目2022年9月建成投入生产运行。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工艺设备、岗位设置等调查,相关文献资料的检索,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化学有害因素(苯、正己烷),物理因素(噪声)。
四、评价结论:
通过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金溪石油分公司第二加油站项目进行工程分析、职业卫生调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综合以上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 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等的分析评价结果,对其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本项目属于零售业中机动车燃油零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结合项目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检测及评价结果,认为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2)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本项目设置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置了个人防护用品,但还不够全面,应根据措施及建议部分补充完善。
(3)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以及辅助用室
项目总平面功能分区明确,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后期应根据措施和建议部分适当完善。
(4)职业健康监护
本项目制定了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但监护记录等相关信息情况还需根据措施和建议部分完善。
(5)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部分符合相关要求。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2022年11月5日,专家组对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如下意见;
(1)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编制依据。
(2)完善报告项目职业危害因素的分析、辨识。
(3)应根据企业危险化学品汽油等特性完善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措施和相关应急救援器材一览表;
(4)专家其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