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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化实业有限公司控评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京华评字KP2022-020

评价类别

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名称

年产100吨3,5-二苯甲酰基-2-去氧-2-氟-2甲基-D-核糖-γ-内酯项目

风险类别

严重

评价单位

江西京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人

郑少平、辛颖、侯春燕

建设单位

江西国化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郑武林

项目地理位置

江西省金溪县工业园C区江西国化实业有限公司厂内

备案/审核/验收人员

江西省抚州市卫健委

现场调查人员

郑少平、辛颖、侯春燕

调查时间

2022.8.23

建设单位陪同人

郑武林

采样、检测人员

赵文金、黄连军、吴华、吴桂兰、付雪琴、饶帆 

采样、检测时间

2022.8.23-2022.8.25

建设单位陪同人

郑武林

评审专家

余德宽、姜锋、吴友发

评审时间

2022.10.15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开始组织试生产。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工艺设备、岗位设置等调查,相关文献资料的检索,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正丁醇、乙酸、醋酸酐、硫酸、氧化钙、异丙醇、乙酸乙酯、吡啶、盐酸、甲苯、二氯甲烷、氢氧化钠、五氧化二磷、正己烷、乙腈、三氯甲烷、噪声、高温

四、评价结论:

通过对年产100吨3,5-二苯甲酰基-2-去氧-2-氟-2甲基-D-核糖-γ-内酯项目进行工程分析、职业卫生调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综合以上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 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等的分析评价结果,对其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本项目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结合项目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检及评价结果,认为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援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本项目设置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l-201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等相关要求。

3)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以及辅助用室

项目总平面功能分区明确,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4)职业健康监护

该公司已制定职业健康监护相关管理制度,企业2022年的职业健康检查尚未实施,用人单位计划2022年9月28日委托取得《江西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的机构对作业工人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公司应对照本项目各评价单元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时完善职业健康体检,检查项目及周期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执行。

5)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等法律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应根据措施和建议部分完善。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20221016日,专家组对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如下意见;

1)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编制依据,完善评价范围

2)完善报告项目职业危害因素的分析、辨识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评价辨识分析

4)专家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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