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京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
手机:13870458288(付总)
电话:0794-7825806
安全标准化
手机:13541184970(陈总)
电话:0794-7825807
0794-7825805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高新六路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京华评字PJ2015-038 | 评价类别 | 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名称 | 江西森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脑数码产品智能化生产线 | 风险类别 | 较重 |
评价单位 | 江西京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编制人 | 徐田荣、邹友莲 |
建设单位 | 江西森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魏沐春 |
项目地理位置 | 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伍塘路999号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江西省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现场调查人员 | 廖云博、邹友莲 | ||
调查时间 | 2015.11.03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效勤 |
采样、检测人员 | 张和平、付雪琴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5.11.09-11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效勤 |
评审专家 | 刘颖明、刘全保、鄢永红 | 评审时间 | 2016.04.28 |
二、项目简介
江西森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项目选址于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园,项目建设总投资19800万元,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68800m2,总建筑面积47375.78 m2。年产300万套新型无线键盘鼠标、30万支机械键盘及50万套音频产品的智能化生产线。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工艺设备、岗位设置等调查,相关文献资料的检索,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化学毒物:苯乙烯、苯酚、甲醛;
2)粉尘:其他尘、电焊锡尘;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脉冲噪声、手传振动、采光等
四、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书主要在江西森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调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基础上,对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等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伍塘路999号,其选址符合国家现行的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等法律、标准和项目生产过程的卫生特征要求。该项目选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010的要求。
(2)建设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生产区与辅助生产区分区明确。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010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要求。
(3)建设项目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工艺及设备布局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010的有关要求。
(4)该项目采取了防毒、防尘、防噪声和防暑降温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较为完善,运行情况正常,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2016年4月28日,专家组对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如下意见:
1)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主要针对各个工作岗位的工种进行个体评价。
2)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针对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增加以下项目:脉冲噪声、手传震动和电焊锡尘。
3)资料性附件应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具体列出调查资料,要避免单纯罗列法律条文的情况。
4)补充单位员工体检资料。
5)检测报告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