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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金钻)

江西省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京华评字PJ2015-011

评价类别

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树脂系列项目

风险类别

严重

评价单位

江西京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人

徐珊珊、徐田荣

建设单位

江西金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舒兵

项目地理位置

抚州市东乡县江西省红星经济开发区东山工业园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江西省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场调查人员

万佩琴、徐珊珊

调查时间

2015.05.27

建设单位陪同人

舒兵

采样、检测人员

付雪琴、舒绿林、饶帆

采样、检测时间

2015.06.04-06

建设单位陪同人

舒兵

评审专家

姜锋、卢健儿

评审时间

2015.11.26

二、项目简介

江西金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8日,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江西省红星经济开发区东山工业园内,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以甲苯、丙酮、丁酮为原材料生产Pu糊、药水糊、胶、生产规模为500吨/年树脂系列产品。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工艺设备、岗位设置等调查,相关文献资料的检索,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表2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

评价单元

岗位/设备

工种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

生产车间

投料工序

投料工

甲苯、丙酮、丁酮

噪声

反应釜中加料时逸出

设备运行时产生

搅拌混合工序

搅拌工

包装工序

包装工

齿轮泵房

投料工序

投料工

噪声

设备运行时产生

成品库

搬运工序

搬运工

甲苯、丙酮、丁酮

搬运过程中逸出

发电机房

维修工序

电工

工频电场

检修过程中产生


四、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书主要在江西金钻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调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基础上,对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等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抚州市东乡县江西省红星经济开发区东山工业园内,其选址符合国家现行的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等法律、标准和项目生产过程的卫生特征要求。该项目选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010的要求。

(2)建设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生产区与辅助生产区分区明确。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010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要求。

(3)建设项目采取的工艺及设备布局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010的有关要求。

(4)根据建设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设备及原辅料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物理因素:噪声

2)甲苯、丙酮、丁酮

(5)该项目采取了防毒、防尘、防噪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较为完善,运行情况正常,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各噪声接触岗位和有毒接触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项目已建部分在设计、施工中,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能够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5年11月26日,专家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应完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处置措施;

(二)应完善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内审专家意见的落实情况;

(三)应完善企业劳务合同中职业病危害相关内容和职业病危害告知

(四)应按规范要求完善企业职业卫生告知牌、公告栏

(五)专家提出了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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